天津海关的新举措也许是解决目前冷链行业进口问题最好的方法!
对于目前中国港口的拥堵现象以及中国进口商面对新冠抽检阳性后的损失,天津海关的做也许将会最大程度解决现在冷链行业面临的流转问题。从即日3月1日起,所有到天津港的冷冻产品,外贸合同中要增加以下3点防疫措施要求:
1,加强从业人员的新冠疫苗接种,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2,加强生产、运输等环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和公共场所消毒;
3,加强出厂前冷链食品和外包装抽采样新冠核酸检测,经检测阴性后方可出口。
备注:现在若船已经离港,可以与客户重新签订补充合同,将以上条款增加;或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发货方,经对方邮件回复后保存留底,用于天津海关查验时备查。
这个通知经过不具名的从业者核实确有其事。目前看这个通知是天津海关方面以非正式形式下发的,从通知的内容来看最重要的就一件事:要求国际出口商在冷链货物发货地出口中国前完成对出口中国货物的预消杀、新冠核酸抽检。抽检结果阴性后才能对中国出口。
更重要的是要求中国的进口商:将这些通知的内容条款增加到国际采购合同中,并对双方的邮件沟通保留存底,以备货物在天津海关通关时查验。
我们感觉这次天津海关的做法非常好,这么做至少有以下两点好处:
1、对中国的进口商的冷链货物进口风险将大大降低。
2、可以极大减少现阶段中国海关对于进口冷链货物的新冠检测和消杀方面的工作量,从而大大提升目前的通关效率。
所以,这次要为天津海关的这个举措点赞。
其实这个做法可以上升到更高层级,正式要求疫情严重的出口国家的出口商,在对中国出口冷链货物以及非冷链货物之前,完成新冠核酸抽检和预防性消杀工作。甚至可以出台更规范的文件让第三方权威机构比如:中检集团、SGS以及其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参与到其中,制定出对于消杀效果和新冠核酸检测结果的认可条件。这些机构在全世界范围内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完全可以参与进来。